地区 | 衡阳 |
序号 | 113 |
用人单位名称 | 中共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|
单位层级 | 县市区机关 |
职位名称 | 办案职位 |
职位性质 | 公务员 |
职位简介 | 从事案件审查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|
招录人数 | 5 |
报名人数 | 7 |
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| 不限 |
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| 不限 |
性别要求 | 不限 |
民族要求 | 不限 |
最高年龄要求 | 35周岁 |
最低学历要求 | 大学本科 |
学位要求 | 学士 |
专业要求 | 会计学,审计学,法学类 |
户籍要求 | 不限 |
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 | 不限 |
其他招录条件及说明 | 无 |
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 | 不限 |
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| 5:1 |
是否需体能测评 | 否 |
体检标准 |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|
咨询电话1 | 0734-8675161 |
咨询电话2 | 0734-72393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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